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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沿拓展:吕梁电动自卸车品牌排行榜
别拉斯-75710是世界上大的自卸车,又称“翻斗车”。由白俄罗斯制造,于2015年上市销售,可载重450吨,相当于300辆福特福克斯或37辆双层巴士。
山西吕梁的一家公司向凌源市某汽车制造公司订购五台车。原本是一纸普通的买卖合同,但因山西吕梁的订购方没有守约,拖欠货款,导致生产方受损。生产方无法要回货款,无奈之下,将订购方告上法庭。
法院判决生后,订购方山西吕梁的一家汽贸公司仍然没有履行判决。生产方凌源市某汽车制造公司找到凌源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昨日记者了解到,山西吕梁市的一家汽贸公司向凌源市的一家汽车制造公司订购五台自卸式垃圾车。凌源市的汽车制造公司按照吕梁汽贸公司的生产、改装需求进行了生产、改装,并已向其发货。涉案五台自卸式垃圾车总价款为162.5万元,而吕梁汽贸公司只给付了凌源汽车制造公司10万元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形成了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双方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法庭审理时,原、被告对被告给付定金10万元,未给付购车款的事实均无异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被告吕梁某汽贸公司收到五台车辆后,未按订购单约定的期限给付货款,已构成违约。原告要求被告吕梁公司给付购车款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法院判决被告于判决生后十日内给付原告货款152.5万元及利息,至欠款本息付清之日止。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凌源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选派徐文甫等6名执行干警远赴山西省吕梁市。据执行干警介绍,在山西吕梁执行期间,法院干警首先联系本案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告知执行干警本人不在当地。随后法院干警去之前查封的车辆存放地点,发现被查的车辆不在现场。法院干警再次联系被执行人,被执行人称之前停放的停车场时限已经到期,被执行人把查封车辆转移至别处停放,并且不愿意配合法院干警寻找查封车辆。
法院干警经过对被执行人耐心劝解,并与被执行人讲清利害关系,在与被执行人经过长达两个小时的电话通话后,被执行人终于同意找其家属带领法院干警查看被查封车辆。被执行人家属到达后,对法院干警表现出很抵触的情绪。干警们又对其进行了长达半个小时的教育、讲解,终于化解了其内心的抵触情绪,愿意积极配合干警查找车辆。
经过一天半的劝解工作,法院干警驱车20公里,到达停放被查封车辆的停车场。在确认被查封车辆无误后,法院干警当场对其下达扣押手续。
在严格做好自身疫情防控的同时,干警们克服重重困难,经过一个星期的工作,将查封的5台涉案车辆中,找到的3台保全的大型车辆顺利扣押回凌源市,为下一步依法处置扣押财产奠定了基础和保障。现本案正在进行评估拍卖程序。
凌源市人民法院主动服务企业发展,助力优化营商软环境建设,以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举措受到企业的好评。来源燕都晨报
(华商报记者 张海舟、编辑 罗棋)